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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龙江省家电维修行业等级管理工作总方针
为使黑龙江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整顿和规范全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行业和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家用电器服务向服务商转化的工作,逐步实现建立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全省家用电器服务市场新体系的目标。
二、 黑龙江省家电维修行业等级管理工作的具体方针(5年、1-3年、1-2年)
我省家电维修行业等级管理工作今后五年的具体方针:逐步建立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全省家用电器服务市场新体系。
今后1-3年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全省家用电器服务向服务商转化。
今后1-2年的工作方针:逐步营造全省家用电器服务向服务商转化的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
2003年工作重点,提高全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全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水平。
三、 2003年提高全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企业经营管理具体方案
a) 开展提高全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巡回讲座。
b) 全省实施《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通则》国家标准、《黑龙江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行业标准。
c) 组织开展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试点工作。
d) 积极支持、扶植和参与全省优秀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企业发展,倡导中国家用电器服务商,帮助服务维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 2003年提高全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企业技术水平具体方案。
a) 组织全省家用电器服务维修从业人员技术大赛。
b) 组织全省各地、市家用电器维修技术经验交流会。
c) 组织全省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参加生产企业技术部门举办的品牌维修技术培训、讲座。
d) 省家电办及各地、市家电办不定期举办各类家用电器维修技术培训、专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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